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1款),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获取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军事秘密关系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必须严加保守。《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7条规定:“国家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34条规定,“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
认定(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法条竞合问题本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问题,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平时...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采取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行为。军事秘密,是关系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内容包括: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军事部署,作战、训练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军事行动中需要...
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担负军队重要职责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其他特殊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获取的手段恶劣;获取了重要的或大量军事秘密;从作战、机要、保密、军务等重要部门非法获取的。情节特别严重,如...
[刑法条文]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