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管理部
电话:024-22713659
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电话:024-23936201
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电话:024-25891893
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电话:024-23495673
地址: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电话:024-24357993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区管理部
电话:024-23751057
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
电话:024-23341206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电话:024-89601612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电话:024-89138568
地址: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电话:024-27627763
地址: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电话:024-87828903
地址: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电话:024-87115883
地址: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电话:024-87338256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
电话:024-62036688
1、职工工作调转,且新单位在我中心下设机构缴存公积金。
2、单位合并、分立。
3、职工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