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机动车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见《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见《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第六十四条第六项);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四川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申请表》、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9、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2、属于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或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预录信息、查验车辆;
第二步: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三步:缴费;
第四步:领取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