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佛山市三水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属回国的留学生,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鉴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证明;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申请人银行帐户(省内的建设银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申请人购房合同(经主管部门鉴证)及申请人购房款缴费证明(如收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工作单位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打印);
(九)国土部门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区的住房情况证明;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申请人标注“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名确认。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购房须在《办法实施之后进行,即购房合同需在《办法实施后签订。
(二)“补贴条件”当中的“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可将《办法实施前后在三水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合并计算,只要累计满足规定期限即符合条件。
(三)如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符合条件申请购房补贴优惠,只能以其中一方名义申请。
(四)申请人存在隐瞒或者虚报学历、职称、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等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