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确认表》(公积金归集表15),并加盖单位授权印章。
1、单位到中心窗口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单位填制相关表格;
3、单位持填制完备的相关表格到中心办理。
1、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后,可进行公积金汇缴登记。
2、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缴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缴存银行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单位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4、单位在办理汇缴当月,如有缴存人员增加或减少,应根据情况提前办理开设个人账户、启封、封存、托管、转移、销户提取等业务后在进行汇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起5日内(不跨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公积金中心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并计入职工个人帐户,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帐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公积金补缴需要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则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时间如下:
本地户口,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外地户口,则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特殊情况如工作变动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可以在恢复正常汇缴且对漏缴月份进行了补缴以后,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则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是?指把包括个人所缴和单位所缴的公积金金额汇总缴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存入个人账户。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最高贷款年限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