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入户条件
集体户并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的,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入户条件具体如下:
1、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3、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迁入成都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朋友,同时还要满足在成都没有房产。否则也会影响自己饿户口办理。
二、.办理程序
1、 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
2、 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 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4、 到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等材料;
5、 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正府街38号);
6、 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 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
8、 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