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戴罪立功可以减刑多少年,要依据立功的表现及原刑期而定,如果是重大立功表现的,原刑罚是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限不少于二分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某些人对死刑缓期执行存在误解,往往是不了解死缓究竟是怎样处理,通常情况下,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死缓减刑的法律规定
1、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属于限制减刑的,有以下规定:
(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但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2、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不属于限制减刑类别的,二年期满以后,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最低的执行刑期不得低于十五年。
由此可见,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若属于限制减刑的,最短只需要在监狱中渡过二十二年;若不属于限制减刑的,最短的只需要在监狱中渡过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