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提交)
1.身份证原件;
2.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3.申请人招生录取审批表、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毕业证书);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幼师、中师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
(一)郑州市2015年(含)前入学且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体检医院及时间等详细安排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2015年(含)前入学、因故(未取得普通话证书、体检不合格、未取得毕业证书等)毕业当年在学校未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郑州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