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善平均工资2018
根据嘉善县统计局2018年度统计年报,确认2018年嘉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102元。
二、详细内容
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下称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月缴费基数;缴费工资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月缴费基数,据此设定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320元、上限为16610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文件精神,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全口城镇单位就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自2019年7月起,嘉善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将分为五档。按已公布的上一年度(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全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600元/月;第二档:800元/月;第三档:1000元/月;第四档:2000元/月;第五档:2990元/月。
选择原最低档550元/月和721.08元/月的参保人员,本次调整后将分别对应第一档600元/月和第二档800元/月;如参保人员需选择另外三档缴费档次,须到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嘉善县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缴费变更手续;原其他缴费标准人员均需办理缴费档次选择手续,办理地点同上。
被征地农民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规定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包括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由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按规定通过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8年嘉善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102元,缴费比例为18%,据此设定2019年度被征地农民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55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