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第七条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