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3(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3(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珠海市万山区外伶仃岛
四、办理材料
(1)申请对象为公民的:提交船舶所有人(承租人)户口簿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申请对象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申请对象为事业法人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4)申请对象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由渔业船舶登记机关签发,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
使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完整
注明与原件相符
由共有人签字确认
注明与原件相符
经营权限需含抵押权权限,要加盖银行机构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五、办理机构
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