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损毁、签注已满的可以办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1、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齐全。
3、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4、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制作机动车行驶证。
5、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或邮寄送达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