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表(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2、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3、逗留相应证明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携带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以及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携带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还有复印件。
(3)赴澳门就业,须携带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还有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携带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携带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6)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