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哪些学校能申请宏志生
全市有23所学校招收“宏志生”
华阳中学、玉林中学、盐道街中学、成飞中学、成都八中、武侯高中、华西中学、龙泉中学、大弯中学、香城中学、温江中学、棠湖中学、郫都一中、简阳中学、都江堰中学、八一聚源高级中学、彭州中学、邛崃一中、崇庆中学、金堂中学、新津中学、大邑中学、蒲江中学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以及经其他渠道救助后仍然特别贫困的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高一、高二学生;
(二)在初中、高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且未接受其他资助;
(三)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资助标准
“宏志生”的学费、书本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免收,住宿费用自行按需缴纳。生活费由市、区(市)县两级慈善会按“5+2”区域4000元∕学年·人,其他区(市)县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给予资助。
三、申请办法
阳光宏志救助申请程序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结合成都市社会关爱援助体系建设,在已建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贫困家庭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提交“阳光宏志工程”救助申请,由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转介至区(市)县慈善会;未建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的,可通过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直接向当地区(市)县慈善会提交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