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普通护照(以下简称护照)基本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取件
(一)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1、身份证和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到公安出入境窗口照相;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大冶、阳新申请人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提出申请
申请必须由本人自己提出,接受必要的询问,并提交如下材料:
(1)递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不提交),并提交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符合护照制作要求的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证明;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另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同意其出境的意见,并在申请表特别声明栏中签名确认;
(6)特殊情况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三)交纳费用
申请人须按规定预先到指定银行交纳办理护照费用。
(四)领取回执
申请人交纳完费用后,交回缴款凭证,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
(五)领取护照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交费收据,按申请回执单注明的时间、地点,到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室领取护照,黄石市的申请人请到黄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领取护照。受理时申请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护照会由特快专递送达到收件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