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网址:http://wsbs.gdwst.gov.cn)。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
网上核准通过后短信告知申请人通过受理。
3.获取受理结果
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县办证大厅应于5日内制作证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并发放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网上两种方式提出申请,根据“五、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地址:平远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26号窗口
网上申请地址:http://wsbs.meizhou.gov.cn
2)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请先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平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线填写申请表单,或直接到窗口填写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3)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平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递交窗口受理,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4)申请编号和受理通知书。窗口提交申请后,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和受理通知书;没有被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受理通知书》。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平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平远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窗口凭受理通知书及领件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许可证和相关材料。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