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4(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原件,由组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组建单位公章。
原件,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出资人)公章,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出资人)公章,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出资人)公章,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
原件
收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
收复印件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时,代理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时,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