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要求适合的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在我国法律上一共有三类,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企业法人持有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我国法律对非法人组织的定义为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是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等。从非法人组织的定义看,其要求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也不是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是公民的特殊形态,个体工商户本质上属于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并非一类的独立的民事主体,而是被包含在自然人的这一类合同主体中。所以在很多严谨的合同签订中,不允许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名义作为合同方,应当以经营者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在中国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