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沈阳就业和人才市场办理大厅现场咨询,人才市场的地址是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
2、电话咨询,024-22534188。
3、网上咨询,登录沈阳就业和人才市场服务网,在网上交流版块咨询。
1、各学院需根据毕业生档案装档材料内容的要求,将毕业生本科阶段装档材料按专业、班级及学号顺序进行整理、分检和组档,并填写3份毕业生装档材料明细表(附电子版)(见附件1)和4份毕业生遗留档案名单(装档最后清点遗留在档案馆的档案,并按照各学院班级学号顺序填写、一班一页)(附电子版)(见附件2),各学院在装档完成后移交此表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确材料。材料应完整、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对象明确,应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并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盖印章;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
4、档案材料一般应使用16开办公用纸,材料上方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须是正式打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归档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入学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档案、高中体检表、新生入学登记表、新生入学报到证、新生入学体检表等。
2、毕业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学生装入)、学生成绩单、授位决定书、体检表(有体检表装档案袋中、无体检表不装)及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等。
3、奖励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因表现突出获得的学院、校级及校级以上等相关奖励材料。
4、处分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各类处分材料。
5、组织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材料等。
6、日常行为表现材料: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行为表现的学年鉴定材料等。
7、可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的其他材料(学籍异动材料如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参军、出国等;选调生材料;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