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伤害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了民事责任后,有权向对产品的存在缺陷负有责任的另一方追偿。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并非销售者的过错,但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伤害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了民事责任后,有权向对产品的存在缺陷负有责任的另一方追偿。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并非销售者的过错,但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1)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 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4) 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产品的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存在缺陷负有责任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要求运输者和仓储者赔偿损失。对于追偿的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另案审理;合并审理时,生产者或销售者为被告,运输者或仓储者为第三人。
一、履行赔礼道歉的途径有哪些
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对判决中的标的物、履行方式等进行变更。和解协议有效并履行完毕的,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尽管法院只能够判决口头或者书面道歉,但是如果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被告采取燃放鞭炮、敬烟、敬茶等方式代替法院判决的口头或者书面道歉,应为有效的和解协议。法院也可以用说服的方法促成当事人达成此种协议。 另外,口头或者书面道歉如果依当地一般观念来看程度不足,法院仍应判决口头或者书面道歉,因为总比没有要好。同时,鉴于其精神痛苦弥补功能较弱,应判决相对较多的抚慰金。这并不妨碍法院为了达到好的社会效果,说服被告作出符合当地民俗的道歉,并引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比如,如果被告燃放鞭炮道歉,那么原告就放弃全部或者部分的抚慰金请求权。
二、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主要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 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