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正式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10、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1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向“核心”出具证明
2、职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在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核心”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