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原件和复印件、病情证明(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原件和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参保人员应提供统筹地区规定的存折/卡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