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二、办证须知
1、您可通过本系统事先填写并打印完整的护照申请表格,以提高您的办证效率。
2、请您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必须使用中文简体字,不能使用英文或中文繁体字。
3、您必须具有XX省常住户籍,并且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证。
4、请您在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常住户籍地出入境接待窗口咨询办理。
5、您如果办理商务签注,须曾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商务登记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之内。
6、如您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请在申请数据预采集成功后,携带单位相关证明前往常住户籍地出入境接待窗口咨询办理。
7、您预约成功后,申请表格请自行打印,且要求用A4纸正反双面激光打印(勿用喷墨等其他打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