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工作调转,且新单位在我中心下设机构缴存公积金。
2、单位合并、分立。
3、职工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审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咨询电话:和平管理部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024-23936201
铁西管理部024-25891893
皇姑管理部024-23495673
大东管理部024-24357993
浑南新区管理部024-23751057
于洪管理部024-23341206
沈北新区管理部024-89601612
苏家屯管理部024-89138568
新民管理部024-27627763
辽中管理部024-87828903
法库管理部024-87115883
康平管理部024-87338256
铁路分中心024-23300070
网上咨询地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