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能着制式服装、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四张。
4、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
动车驾驶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超过规定时间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或者70周岁以上持有不适合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八)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这8种情形,都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其驾驶证。
(九)实习期扣12分的,注销其实习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