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成都房产证改名字需要满足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直接添加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 “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二、赠予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赠与手续

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 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 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受赠人凭原房屋 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 权转移登记手续。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三、买卖

1.除赠与外,房产证更名也可以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

2.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外销售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看房屋类型是否为住宅,住宅和非住宅税费分别如下:

(1)交易手续费:住宅5元/㎡,非住宅11元/㎡。买方 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购房指 家庭成员。

(2)交易印花税:住宅无,非住宅为总价0.05%。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

(3)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土地 金:使用类型为划拨的需要收取相应的土地 金。

土地 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

5.契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 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个人出售家庭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6.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方式:

(1)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

(2)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

转让个人自用2年且是家庭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7.土地登记费:33元/套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9.测绘费:建筑面积×1.36

10.如果请了中介,还需要交中介费:正常交易价格的2%

四、继承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你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应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 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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