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专利权不是以实物为存在形态的,只是一种存在于法律上的权利。那么专利权的转让与实物财产的转让是否相同呢?以下是转让专利权的几个程序:
1、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
2、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去给专利权转让合同进行备案登记;
3、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合同、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申请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3-5月内进行公告,专利权转让生效。
4、等待公告,如果资料不全有缺项漏项,需要返回补正。
转让专利权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