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地点
新兴县新洲大道38号
三、办理机构
新兴县林业局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新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人员按有关标准提出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现场核查,自现场核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审查结论及公示5个工作日;符合审批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之内连同申请材料一同转报市林业局审核、省林业厅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
2.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3.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登记并开具材料接收通知书给申请人。
4.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意见。
5.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料通知书给申请人。
6.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批申请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林业局审核、省林业厅审批。
7.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