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金丝街8号号,详细地址:金丝街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体参保人员应提供统筹地区规定的存折/卡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