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
1.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形: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人一旦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集资、赌博等非法活动,就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且其非法活动势必给社会造成其他危害后果,因此以进行非法活动为目的挪用公款。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需要指出的是,进行营利活动通常指经营、投资、购买股票、炒房地产等可获经济利益的活动。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