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2(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时限
12(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新会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设置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新会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自取的方式领取《批准设置通知》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