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予以批准的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1、定居中国;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二、退出中国国籍:退出中国国籍予以批准的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批准):1、要求出国定居国,符合出国条件,前往国又能批准入境;2、定居外国须加入当地国籍,所在国要求先退出中国国籍;3、外国人收养的中国儿童,要求出籍随父母国籍;4、外国人的中国配偶,领取外国的养老金和补助要求出籍加入外国籍;5、为了继承财产,要求出籍后加入外国籍;6、纯外国血统的中国公民,坚决要求出籍恢复外国籍。退出中国国籍不予批准的情形(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则该申请不予批准):1、国家工作人员;2、现役军人;3、正在服刑的罪犯;4、尚未处理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员。
二、办理材料
真实合法,申请人要表格要求填写。
真实合法,用A4纸,写明个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等内容。
有效证件,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1.照片规格为48X33mm;2.需要提供一张照片用于贴表。
提供与上述照片对应的、有效的《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真实合法,申请人要表格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