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前的合同不能开专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根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相关规定,个体户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的资料如下: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表》一式两份
3.公章
4.发票专用章
5.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税务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