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入户申报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成都积分入户申报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成都积分入户申报办理的法律依据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可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2、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应该如何解释公费医疗

一、概念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制度,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二、公费医疗改革的背景及进程公费医疗始于1952年,是国家通过卫生部门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部资金由财政负担,个人无须付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确立和国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步骤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步骤有哪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如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

大学生创业基金有哪些要求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2、具有优势互补、富有责任心、矢志创业的核心创业团队。3、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4、已实现公司化运作,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5、自愿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怎么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怎么规定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我国制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那么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具体解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

大学生创业基金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2、具有优势互补、富有责任心、矢志创业的核心创业团队。3、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4、已实现公司化运作,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5、自愿

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材料及流程有哪些

  一、所需材料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需要出示以下材料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

如何理解公费医疗

一、概念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制度,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二、公费医疗改革的背景及进程公费医疗始于1952年,是国家通过卫生部门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部资金由财政负担,个人无须付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确立和国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该如何计算

一、人数要求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根据《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成都市的比例为1.6%)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

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材料及手续包含哪些

  一、所需材料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需要出示以下材料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

房产证换不动产证需要的证件是怎样规定的

一、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二、
1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