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机关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
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有效期半年以上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三、办理条件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应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一)持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原入境事由尚未终止或者因其他正当事由需要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停留且无需变更签证种类的,可以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二)外国人持签证入境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的,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签证。(三)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