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1月31日、2月1日原属于工作日,因为疫情严重,国务院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将其调整为休息日,并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此,此3天不上班不扣发工资。
在国务院要求的延长假期之外,各地政府不同程度的要求延长复工时间,那么这期间是否有工资。以重庆为例,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定了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00时。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行业除外。从《通知》关于“已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做好健康防护,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来看,我们更倾向于认为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均属于休息日。不上班也不扣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