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办长期居住证条件
1、在上海,办理居住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上海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已在上海市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无违法生育行为,并且无犯罪记录。
2、持有临时居住证,在上海连续居住满1年,满足上述规定,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的,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1)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的人员;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是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员;
(3)上海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
(4)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或其他人才;
(5)在上海的银行或者是其他机构存储100万元及以上的人员。
二、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