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丰城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修自住住房;
(二)离、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关系;
(四)所单位除、辞退或自辞职或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岗、解除劳合同等原与所单位终止劳关系;
(五)或境定居、调离本行政区域;
(六)偿购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符合本办第四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条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该职工应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已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其继承或受遗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
二、丰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或办事处进行审批。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或办事处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提取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5、经审查,准予提取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或办事处委托承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