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别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
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别进行。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行政奖励包括表扬和记功。
接受社区矫正满三个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可给予表扬:
1、承认犯罪事实,服从法院判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3、积极参加思想教育,完成规定的教育课时;
4、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等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定的任务;
5、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
6、综合评议情况居本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的前列。
给予表扬的人数不超过本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的三分之一。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予以记功:
1、检举、揭发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记功: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见义勇为的;
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5、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