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后20个工作日办结
1、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以下统称“大 学生 ”),自办理入学手续之日起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办理地点:医保中心管理部地址:鼓楼: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楼6-14号窗口;
在校大学生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费期内向就读在榕高校申请办理参保登记。超过申报缴费期需要补缴的在校大学生可向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管理部申请补缴,补缴业务同城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