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初次申请通行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确须在禁行时段内,用于城市防灾、医疗、环卫运输、市政建设、维护、生产急需等货车;
2、在行驶证的有效期内;
3、车辆年检合格;
4、按规定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
5、已办理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
(二)再次申请通行证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在上次使用期限内没有2宗以上(含2宗)在禁限区域内的交通违法记录。
(三)禁止非佛山籍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在荷城街道中心区内行驶。
二、申请、发证
(一)申领单位或个人,按照下列规定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1、在荷城街道中心区范围内(不含高明大道、沿江路、中山路)行驶的,应当向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请。
(二)申请通行证,需填写《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心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3、生产运输合约及复印件。
4、《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三)办证部门对资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发回受理回执。
(四)办证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办证人员领取通行证;对不符合条件,办证部门应当通知办证人员,并说明原因。
(五)流程
到高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领取《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心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连同相关资料在大队办证点提出申请→受理人员核对资料→发回受理回执→办证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员审批情况→办证人员持受理回执和行驶证领取通行证。
三、通行证按统一样式由办证部门印制,申请、办理通行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使用
(一)使用范围
荷城中心城区(不包括:高明大道、中山路、沿江路),实施禁限货车通行的区域,其中文明路、文昌路、东华路、文华路和沧江路为严管路段,此证使用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二)通行规定
按批准的时段、路线(或区域)通行。
五、收缴、撤销
交警部门对持有通行证的货车进行监管,发现在通行证有效期内,有2宗以上(含2宗)在禁限区域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可收缴通行证,24小时内上交大队,大队在24小时内将收缴信息传送给始发通行证的部门,由始发通行证的部门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撤销其通行资格,以后不再予以办理。
六、处罚
(一)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区域或时段通行的,执勤民警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中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在通行证上记载违法情况。处理完后,执勤民警应指引驾驶人选择最近的路线立即驶离禁限区域。
(二)对使用伪造通行证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为方便执勤民警查验通行证的真伪,我大队建立通行证查询机制,以便执勤民警能及时查询本大队所发放通行证的真伪;大队在发放通行证的当天,通过公安网将发放情况报送给分局110指挥调度室,以便执勤民警查询通行证的真伪。
七、办理地址及电话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提出申请办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443号,咨询电话:8882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