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3年)
第二十五条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地点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2楼
三、办理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材料
如实填写表格内容,车主签名或加盖公司公章。
签名或盖章。
包括: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需盖章。
未购置车辆的需提供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车需提供。
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盖章。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盖章。
签名或盖章。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复印件需盖章。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盖章。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车需提供。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
需盖章。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总质量大于等于3.5吨的货车需提供。
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盖章。
需盖章。
需盖章。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盖章。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盖章。
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盖章。
复印件需盖章。
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盖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签名或盖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车,收复印件。
复印件需盖章。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
签名或盖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
签名或盖章
收复印件。
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车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
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车需提供。
总质量大于等于3.5吨的货车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