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现场评审及公...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是否依法需要取得水行政许可;(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三)申请人是否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四)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一)申请事项是否依法需要取得水行政许可;(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三)申请人是否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四)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现场评审(核查)报告、行政审批公示结果
1、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单位是否具备计量认证资质;3、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开展工作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4、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提出行政审批办理意见
1、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单位是否具备计量认证资质;3、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开展工作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4、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资质等级证书》《不予许可决定书》
《资质等级证书》《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