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处于二审稿阶段,而有关的专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建议主要是四点,分别是:
1、强化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力度
主要的措施是不得利用网络发布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信息,如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涉毒等,同时增加了诱导自杀的信息也被加进条款中。
2、建立性侵未成年人再犯预防机制
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经处罚被释放前,进行社会危害性评估。被评估为再犯危险性较高的,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3、完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立案制度
在最新的修订稿中增加了公安机接到涉及强奸、猥亵等严重性侵未成年人的报案,要立即立案进行处理,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4、突出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责任主体地位
明确了学校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责任主体,强化了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中的责任。
1、预防犯罪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
2、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3、家庭预防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4、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未成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未成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在《综合性预防犯罪措施汇编》第10条中写到:“学校对未成年的影响很大,儿童的发育成型有许多年是在为了满足他们的教育和社会化需要而设立的各种机构中度过的。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