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医疗救助在哪个部门
1、申请。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应在住院就医结束后45天内提出救助申请。申请医疗救助时,由救助对象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由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人员对其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和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张榜公布5日,期满无异议,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请者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复印件;3.医院诊断书和需救助病种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4.患者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患者参加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或得到的医疗赔付证明;5.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社会扶贫帮困资助情况的证明;
2、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接到申请材料后,要及时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3、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于批准的要明确医疗救助金额。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对申请户的有关材料和证明进行归档保存。
4、发放。医疗救助金一般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下拨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民政办公室进行发放。
二、怎样写医疗救助申请
尊敬的领导:
本人XXX,性别X,今年XX岁,残疾人,现住XXXXXXXXXXXXXX.因患XX病住院治疗,花去高昂医药费达XXXXXX元,本人家庭收入低,人均收入仅XX元,本来生活就拮据,现在因病欠下大量债务,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特向政府申请医疗救助,帮我度过难关.
请领导批准为感!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