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人)向唐山市公安局提出申请
2、审批窗口受理
3、审批窗口审核
4、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据文号:主席令第47号;条款号:第三十九条;条款内容: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