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成都市2019年养老金上调依据《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四川省今年的养老金调整依旧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整体较2018年上涨了5%左右。
(一)定额调整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7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金额相同。
(二)挂钩调整部分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2019年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三)倾斜调整部分
主要与年龄有关,重点倾斜调整对象还是高龄退休人员。四川省的具体调整标准为:
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65元;
满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另外对于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予以倾斜调整。具体按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