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开元大街党政机关大楼民政局优抚科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
1、《户口簿》
2、《残疾军人证》《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3、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