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原件2份。
(注:《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经房产部门备案登记,合同中标明的规划用途为住宅)。
(2)借款人已交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有效凭据复印件2份。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与拆迁办签定的《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2份,管理部可以协议中明确的补偿金额作为首付款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