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
二、办理材料
提供纸质版
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供纸质版原件
狩猎场的规模以及场所使用权和必需的设施、面积、规格、安全性说明材料和固定资产投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有效证明文件及相关照片。
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供纸质版原件
具备建立固定狩猎场的必要性、狩猎规模、设备设施条件、技术方案、技术人员、投资预算筹措资金、效益分析和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野生动物资源现状清楚,种群数量稳定,可适当利用。狩猎场所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有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能承担野生动物猎捕管理,资源调查、巡护、监测等任务。
建设用地合同、资金证明银行盖章
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书面审核意见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